法制網佛山(廣東)5月4日電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楊安琪 葉利增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佛山市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目前已全面啟動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和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通過將案件的處理決定權直接授予辦理案件的主任檢察官,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
  佛山市檢察院和順德區檢察院作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檢察改革試點單位,自2013年底啟動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和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將全體檢察人員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檢察行政人員三類分別進行管理,在員額比例和職數配置上向檢察官傾斜。目前,佛山市檢察院和順德區檢察院已通過嚴格規範的選拔程序,依法分別選任了42名和43名主任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三類檢察人員全部到位。
  據瞭解,佛山檢察機關力求通過推行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改革,使能力強、素質經驗豐富的主任檢察官成為辦案主體,將案件的處理決定權直接授予辦理案件的主任檢察官,按照權、責、利一致原則科學配置主任檢察官權力,減小權力尋租空間,以達到提升辦案質量和公正司法水平的目的,有利於建設公正、高效的檢察制度。
  目前,佛山檢察院在辦案部門全面推行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同時,實行主任檢察官年度考核和績效獎勵,落實辦案責任,強化辦案制約,完善基本辦案組織,為保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創造良好條件。  (原標題:佛山檢察機關啟動辦案責任制和人員分類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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